《关于实施江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通过实施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合理有效缓解;医疗保障资源向困难群体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倾斜,困难群体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有哪些?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城乡居民参加大病保险需要缴费吗?

大病保险资金分别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纳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20年起付标准为1.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1、血友病  2、再生障碍性贫血 3、恶性肿瘤放化疗  4、重症尿毒症血(腹)透  5、器官移植抗排异  6、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7、精神病。

合规费用原则上是指参保人员因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发生的,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除自费费用以外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如何?

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为在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8万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医疗救助对象为:0.9万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5%;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5%

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实行大病保险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个人无需另外申请。

七、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时间?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